近日,网上流传一份《广西壮族自治区妇幼保健院关于给予儿童保健科·发育行为儿科周湘开除处分》的文件,内容为一医生偷盗婴儿被开除,上面盖有广西壮族自治区妇幼保健院的公章,部分内容如下:
周湘,女,1971年2月出生,汉族,籍贯广西南宁,群众,大专学历,副主任医师,1990年7月21日到我院儿童保健科(现为儿童保健科·发育行为儿科)工作。
经查,2019年以来,周湘等人在南宁市从事非法代孕经营活动。通过修改B超单等行为,向被害人隐瞒“双胎”真相,计划生产后秘密将其中一名婴儿卖给他人,并已收取他人购买婴儿的定金。周湘等人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其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四款、第六十四条、第六十七条第三款之规定,构成拐卖儿童罪。2022年4月14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处周湘有期徒刑六年,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并追缴违法所得人民币七万元。2022年10月13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裁定,驳回周湘上诉,维持原判。
周湘身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犯拐卖儿童罪,其行为违反国家法律,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经2022年11月29日党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周湘开除处分。
媒体称,在南宁市司法局官网,曾有一篇题为《南宁市非法代孕活动暴露监管漏洞》的文章,但已被删除。更多国内新闻,上香妞儿AAFL.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