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6日,国家卫健委、国家发改委等17部门发布指导意见,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措施。香妞儿AAFL.CN小编把关键点摘录下来。
《意见》要求,完善和落实财政、税收、保险、教育、住房、就业等积极生育支持措施。
1、提高优生优育服务水平,实施母婴安全行动提升计划。
2、实施健康儿童行动提升计划,提高家庭婴幼儿照护能力。
3、鼓励有资质的服务机构、行业协会和专业人员,依托村(居)委会等基层力量,通过家长课堂、入户指导等方式,提高婴幼儿照护能力。
4、鼓励有条件的幼儿园招收2—3岁幼儿
5、2022年,全国所有地市要印发实施“一老一小”整体解决方案。
6、鼓励有条件的普通高等学校和职业院校开设托育服务相关专业,加快培养专业人才。
7、完善生育休假和待遇保障机制
8、有条件的地方可探索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同步参加生育保险。
9、住房政策向多子女家庭倾斜
10、《意见》指出,强化住房、税收、金融等支持措施,住房政策向多子女家庭倾斜。
11、对符合条件且有未成年子女的家庭,可根据其未成年子女数量,在户型选择方面给予适当照顾
12、对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多子女家庭,有条件的城市可给予适当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等相关支持政策。
13、实施好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费用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
14、实施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
15、继续落实“两免一补”政策,降低学生就学成本。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严格落实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政策。加强非学科类校外培训监管,规范培训机构收费行为。
16、鼓励实行灵活工作方式解决职工育儿困难
17、用人单位可结合生产和工作实际,通过与职工协商,采取弹性上下班、居家办公等工作方式,为有接送子女上下学、照顾生病或居家子女等需求的职工提供工作便利,帮助职工解决育儿困难。更多热搜新闻,上香妞儿AAFL.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