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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中生受贿10.4亿二审改死缓 改判原因是什么?
2021-10-29 (来源: 香妞儿官网AAFL.CN)

10月29日,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山西省吕梁市原副市长张中生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上诉一案,二审查明:1997年~2013年期间,张中生利用职务便利,为有关单位及个人谋利,非法受贿折合现金共计10.4亿余元。

二审判决如下:对张中生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在其死刑缓期执行2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对受贿所得赃款赃物及来源不明财产予以追缴,上缴国库,不足部分继续追缴。

据悉,之前对张中生的一审判决为:判处被告人张中生死刑,立即执行。

为何二审和一审的判决不同?改判的原因是什么?

审判长告诉媒体,张中生犯罪严重,且数额巨大,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大损失,因此判处死刑。但随后张中生检举了山西其他省级领导的重大受贿线索,经查证属实,构成重大立功。且其家属积极配合追缴香港赃物,因此二审改判为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更多热搜新闻,上香妞儿AAFL.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