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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高院原院长受贿7欠万元 判刑15年没收财物罚金500万
2021-09-14 (来源: 香妞儿官网AAFL.CN)

9月14日,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判,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原院长张坚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罚金500万元人民币,且没收受贿所得财物及孳息,上交国库。

经查:在1995~2019年期间,被告人张坚先后担任过湖北省监狱管理局副局长、局长,湖北省司法厅副厅长、厅长,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等职务,在职期间,利用职务、地位之便,在承揽工程、调动人事、审理案件等方面谋取利益。共受贿他人财物折合人民币7179万余元,其中2403万余元未能实际取得,属犯罪未遂。

法院认为,被告人张坚在位期间,收受好处帮人办事,行为构成受贿罪,且受贿数额巨大,应当惩处;鉴于张坚部分受贿财物属犯罪未遂,到案后主动供述办案机关未掌握的大部分犯罪事实,能积极退赃,悔罪认罪;且大部分受贿款物已追缴到案,符合酌定从轻处罚情节,因此依法对其从轻处罚,遂作出如上判决。张坚当庭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更多热搜新闻,上香妞儿AAFL.CN。